2008年7月2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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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点点鼠标便可查阅检察案卷
绍兴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研发电子阅卷系统
陈玉华/文 高洁/摄

  本报讯  7月21日,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坚一早从家里出发,直奔绍兴县检察院。这是律师法修订后,他首次到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材料。当得知自己是全省使用电子阅卷系统的第一人,做律师已有好几年的董坚,心情忍不住激动起来。
  来到绍兴县检察院,董坚与同事发现公诉科里专门设置了一间电子阅卷室。在出示相关证件后,检察官向专用电脑内输入特定的编号和密码,打开电子阅卷系统,交给他查看。鼠标一点,董坚发现他所需要的大量案件材料已全部出现在电脑上。以前他碰到过检察官站在旁边“陪伴”;规定阅卷时间;弄得他非常紧张最后不得不整卷复印的情况—— 一个都没有出现。“现在有充足的时间来查阅案卷,需要摘录的部分可以直接打印,真是方便极了,充分保障了我们律师的权利,还避免了多名被告人的案件中多名律师竞相查阅案卷的尴尬。”董坚对同事竖了竖大拇指。
  “这个软件是我们自行研发设计的,不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而且极具针对性,操作性很强。”该院负责该系统管理的检察官介绍说,在律师查阅案卷时,除申请之外的其他案件材料都处于加密状态,因而当事人不用担心需要保密的内容会泄密,同时电脑将自动记录律师查阅案卷的起止时间、查阅内容等,既保证律师阅卷的宽松环境,又能有效防止案卷毁损的情况出现,还节约办案成本。
  绍兴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荣彪表示,该院科技强检工作一直走在前列,被最高检评为“全国科技强检先进单位”。近年来该院平均每年投入一百余万元专项资金,先后建成计算机网络系统、审讯监控系统、视频会议系统等11项弱电系统,科技装备水平在全省检察系统领先,为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。